《2011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》徵稿章程
06/01/2012

  為推動澳門文學發展,總結年度文學創作成果,保存澳門文學資料,澳門基金會、文化局計劃聯合出版《2011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》。現公開徵集2011年間發表的澳門小說、散文、新詩與舊體詩詞,歡迎有興趣的本地作者由2012年1月3日起至2012年2月28日止遞交作品。


  作品選將邀請本澳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編選,以精選為原則,分為“小說卷”、“散文卷”、“新詩卷”及“詩詞卷”,選編範圍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,澳門作者(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證的澳門居民)發表於本地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作品(小說、散文、新詩與舊體詩詞),不接受未刊稿、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。來稿字數不限,每人每類組別限投最多三篇作品,作品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准。


  有興趣的作者,投稿時請提交作品電子檔一份,並註明作品的發表日期及刊物名稱。作品連同個人簡介及聯繫方式,一併遞交或郵寄至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研究、調查暨刊物處,或電郵至ssun@icm.gov.mo。電郵標題及封面請註明“《2011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》徵稿”及投稿類別。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83996382(袁小姐)。